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时间:2023-12-23 06:12:28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依法行政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1

根据民政办发[20xx]155号文件《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行执政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依法行政工作历来受到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理,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设立了镇法制工作室,确定了主管领导负责,明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办理了执法证件,并坚持执证上岗。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计生、安全生产、水利、林业、司法、乡建、土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做到行政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

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合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规范、完整;没有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构网络,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四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办理涉法信访案件。五是认真搞好全国法制传日等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向上级报送法制信息。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责任考核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五、抓好执法培训,提升依法理念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新天镇镇人民政府20xx年11月18日

依法行政自查报告2

按照县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我局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使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化,促进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县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近几年水利工程建设成效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应急度汛工程等8类,解决了8.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蛤蟆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完成辉发河城区段堤防加固及护岸5.8公里,迁建排涝站1座,完成蛤蟆河堤防加固及护岸4.4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平方公里,完成8处堤防、5座中小型灌区、3座水库、5座塘坝水毁修复工程,完成2处重点险工段治理及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下达资金21493万元,已完成投资12821万元。

20xx年正在或继续实施的项目有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黑土地坦平河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城区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54万元。

今后两年,我县将陆续启动实施3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条1中小河流治理、辉发河重点段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防洪、灌溉、引水、国家粮食安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管理情况

1、主要依据

水利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计划下达、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各个阶段,我部门均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满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要求,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要求。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包括《招投标法》、《合同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技术依据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造价管理文件等。

2、“四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上,始终坚持“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根据我县水利工程特点,项目法人仅限于工程实施管理,工程结束后交付运行 ……此处隐藏34136个字……责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物价局局长杨林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并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在决策前,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努力减少因主观臆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四是坚持公开原则。对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召开通报会、通气会、公示公告、安庆物价网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开,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考核分:22分;自评分:22分)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二是细化量化裁量权标准。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结合价格行政处罚工作实际,从制度上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公正执法。

三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按照省、市法制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关,确保每年定期考核、年检、注册,对新进人员和资格证到期人员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考核。对43名行政执法证、执法监督证到期的价格执法人员进行了重新换证。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安庆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宜府法[20xx]13号)规定,做到执法主体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正当和说明理由。对重大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听取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在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决定前,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积极探索价格部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国家赔偿案件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六是建立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处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主动加强沟通和协商,对不能解决的分歧,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渠道积极处理,确保执法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七是加强案卷评查工作。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标准,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卷全部立卷归档。同时,加强定调价项目案卷的管理,每个定调价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制作相应的案卷,每年对全市价格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和定调价案卷进行评比,对不规范的案卷立即督促整改,对优秀案卷在全市价格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

20xx年我局未发生违法或不正当价格执法、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的后果或在政府组织开展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中被挂督办的情况。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10分;自评分:10分)

进一步完善安庆物价网及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完成了20xx年以来我局发布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程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价格工作。

实行网络问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在安庆物价网与网民进行价格问题互动。发布价格信息近2500余条。

六、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分:12分;自评分:12分)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市物价局违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制度,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大价格执法管理考核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此同时,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加大价格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构建以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网站等为主要方式的价格举报投诉通道。不断健全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工作制,重要举报件上门回复制,努力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今年以来,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650件,办结率为100%。

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考核分:18分;自评分:18分)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及时出台《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建立和实行局领导接待日、网上举报的信箱、物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督查制度。实行“部门规范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检查,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

八、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考核分:10分;自评分:10分)

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每年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一月一法”学习会。局领导带头学法。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价格宣传员(信息员)队伍。与安庆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安庆物价》专题节目。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日、“5.1”《价格法》实施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加大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今年来,印发各种价格宣传材料2.5万份(本)。编发《安庆物价》52期,上报价格政务信息220余条(编)。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考试。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价格法》、《保密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报刊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将考试成绩存入每个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档案,作为每年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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