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时间:2024-01-21 04:10:22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集合五篇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集合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300字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篇1

十年后,我变成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长着鹅蛋脸,淡淡的没下,嵌着一对水灵灵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小巧略微有些向上翘的嘴巴,时常给人一种甜美的感觉,身材苗条,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我最喜欢穿白色的衣服,黑色的牛仔裤,显得成熟而又充满朝气。

这是,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在医院里工作的护士。从小我剧怕打针,现在反而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了。医院里的病人多,工作忙,经常忙得饭都没时间吃。记得好几次,来了几位车祸的伤病人,恰好是我值班,于是我就整晚忙个不停,其中有一位多处负伤,浑身血淋淋的车祸病人。我和医生在手术台上站了几个多钟头的手术,当病人从手术台上被台下时,依然惠密不醒。我顾不得吃饭,细心护理病人,还有其他几位病人。我不是为熟睡的病人掖掖被子,就是给呻吟的病人换换药。终于挨到天亮了,病人终于醒了。在一旁的病人家属连连感激地对我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觉得一晚上的辛苦,真是值得。

虽然这是一份坚辛的工作,但是付出了辛劳,赢得了社会上的爱戴和敬重。这就是十年后的我。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篇2

在茫茫人海中,你很难发现我,但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代替。

我并不是学霸,在六年级的时候,我从老家转学到了深圳,我知道这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来到这里参加开学考的时候,我英语才考了二十多分,只是我从小学到六年级第一个不及格也是最后一个不及格。在拿到试卷的.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和别人的差距不止一点,也知道了我那时的天真,竟然认为三年级开始学英语的,和一年级开始学英语的没有多大区别。我哭了,哭得特别厉害,好像是想把自己从懂事起的痛苦全部发泄出来。我开始怨恨父母,怨恨自己。那一段时间,我封闭了自己,麻痹了自己。上帝好像看见了我的无助,派了一位天使下来帮助我学习英语,是我走出了一直困扰我的阴霾,当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阳光从未离开我。可能是老师教得好,也可能是因为我的努力,我的英语成绩呈直线上升。

我并不是学霸,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叫我们练习仰卧起坐--80个。我过了没多久就做完了,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那时,我真的好想说,我在努力的时候,你们在干嘛!

虽然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员,但是我会通过努力证明我的独特。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篇3

在那个的美好夏天里 我在电视上看见了 一个阳光可爱的男生 看见了一个眼睛是全场最美丽的男生 让人忍不住给他晋级 他是我一见钟情的偶像 俊余

虽然他在“快乐男声”只是得了全国第九 不过已经不错了 他是最年轻的一个 也许经验也是最少的一个 不过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一直进到全国十二强 在我们心中已经是完全胜利了 不需要再比都已经赢了 输赢没关系只要尽力了就ok了 在这点我们很值得学习 要有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的精神

看着他慢慢的长大 看着他慢慢的成熟 小小时不懂事的已经长大成年了 让人可以放心了 虽然现在只要一首属于自己唱的歌 不过没关系 只要努力奋斗 一定会出好成绩

在阳光下只会让人开心的吴俊余 那个灿烂 天真的笑容 很让我们喜欢 真是人见人爱 花见花开 金鱼见了也会叫你是90后的骄傲 就我们金鱼的骄傲永远会守护你 永远左你身边的天使如果大家觉得写得不好请给意见 最怕你不给 你们的意见是珍贵的 谢谢你们!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很好,我也很喜欢读书。不过读书要有选择,要读好书。暑假中,我又看了一本好书,书名是《走向清华的足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书乐,都是她中小学时代的日记。她以日记之砖,铺成作文之路,通向清华之门。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写日记的乐趣和重要性,自己也要坚持天天写日记,争取也能走向清华之门。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名叫《母爱》的日记,写得很好,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温暖和伟大。它叙述了小书乐因为没有听妈妈的话,衣服穿的很少,冻得感冒了,但是没有想到,妈妈居然拎着大衣和热腾腾的馒头来到了学校,小书乐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作者描写得非常生动,让我也联想到我的妈妈。平时,在我学习书法的时候,妈妈也是不辞辛苦,天天坚持送我、陪我,母爱真伟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伴随我成长,给我带来学习和生活的乐趣,谢谢好书!

初中的我作文300字 篇5

在我小时候,每天玩和睡,帮不上妈妈的忙,上小学时,只是到了没事干的时候才会去找妈妈,帮妈妈做饭,做家务。直到现在,我才会抽出时间帮助妈妈。

前几天,我突发奇想,想要吃蛋糕,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妈妈,妈妈同意了,我忽然间想起了小学时,妈妈也为我做过一次蛋糕,那时,我什么事也没有,坐在客厅看电视,妈妈在厨房帮我做蛋糕,我一点忙也没帮上,那时我,感觉好像一切都是应该的,我应该坐在客厅里,妈妈应该在厨房里工作。而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妈妈去厨房时,我不自觉地跟了过去,认为妈妈是为我做蛋糕,我应该去帮忙。

做蛋糕时,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帮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打鸡蛋、搅蛋黄、准备材料,都是由我干的,我虽然很忙,但我忙的快乐,忙得充实,比以前更加踏实了。

这几天,我每天都会帮助妈妈准备晚饭,虽然只是剥蒜、打鸡蛋,但我并没有不高兴,反倒很乐意做这些事,我发现了,自己好像更喜欢帮助父母了,好像变得更孝顺了。

人的一生都在变化着,我也在不停地改变着,我要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做起,变得越来越孝顺,成为父母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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